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行为,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相关规定,结合本系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咨询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部门:临床医学系学工办、学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投诉电话:63526293 63526292
投诉邮箱:nyyzlcx@126.com
二、咨询投诉形式
咨 询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网上投诉等形式。涉及重大事件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受理内容
学生对系学生资助部门执行相关政策不力,或学生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存在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四、咨询、投诉受理
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待咨询、投诉者要有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办理原则及时提出拟办意见上报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督促相关系部依据法规和程序办理。
五、咨询、投诉受理时限
所受理的口头咨询、投诉,应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天作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并且需要做各方面调查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最初答复。
六、答复反馈
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他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七、申诉处理
咨询、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相关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八、资料备案
及时做好受理咨询、投诉事宜的办结备案工作,一切投诉资料由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临床医学系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