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医专临床系共青团员2012年
春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任务。根据宛医专团[2012]06号文件精神和《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2012年春期“推优”工作于3月份进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望各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1、在临床系团总支注册登记的10、11、09级正式共青团员;
2、年满18周岁;
3、思想上追求进步,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4、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考试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
5、操行表现良好,行为文明,无校纪处分。
6、团总支、学生干部、获得过各种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获奖的青年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1、各团支部由辅导员和团支部负责人根据学生个人表现基本情况和在校综合表现,及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每个团支部推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团员总数的5%。
2、各辅导员接通之知后要及时组织班级团支部,严格把关,进行民主评议,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被推荐者所填表由辅导员、班团支部在《推优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由辅导员审核上后报系团总支。
三、时间要求
各辅导员老师负责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推优登记表、推优汇总表纸质版(辅导员签字)及电子版一并报系团总支(电子版发系邮箱)。
附:《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总支推优情况汇总表》。
南阳医专临床系
2012年3月28日
关于做好2012年春期推优工作的通知.doc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团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doc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团总支推优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