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3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本、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

(二)补贴范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政策公告。各系院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政策宣传公告,将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的对象、标准、申领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网站、短信、微信、布告等方式及时告知本系院应届毕业生。

网上自愿申报每年3底前,各系(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汇总后就业中心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其中附件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的开户行、银行卡统一使用入学时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银行卡,以方便财政部门及时转账。

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需网上上传低保证及能够证明关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的图片;残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需网上上传残疾证原件的图片;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需网上上传贫困户明白卡及能够证明关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的图片;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需网上上传低保证或贫困户明白卡以及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的图片;特困人员毕业生的资格证明需网上上传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成年孤儿)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的图片。

职能部门信息比对。每年的4月15日前。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精准资助对象,由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附件2)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重点比对申报人员困难资质是否属实,对申报信息逐一标记比对结果,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的标记校验结果信息回写至信息系统。

(四)初审、公示、材料上报每年的4月18日前,就业中心通过系统对困难毕业生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就业中心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并及时把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把初审通过人员反馈至各系院,各系院于4月25日前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包括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等材料与申请表(一式3份),并按照反馈名单顺序排序后上报就业中心。就业中心汇总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每年的5月15日前,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当地高校初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文件同时上传信息系统。

)资金拨付。每年5月底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财政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金核拨工作。财政局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工作要求

2019年起,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一通过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就业中心、各系院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就业中心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377-63526317

校就业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377-63526326633526336

监督举报邮箱:nyyzjyk@163.com

 具体细节见附件文件。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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