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三级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学系,实行“系主要领导总带班、科级干部带班、辅导员、班主任、教学干事值班”三级联动机制。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三条 值班层级及人员
(1)总带班: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每两周轮流担任,负责统筹全系值班工作。
(2)带班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除外)按周轮值,负责当日具体协调。
(3)值班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学干事每日轮班,确保24小时在岗。
第四条 值班时间和地点
(1)值班时间:当日8:00-次日8:00(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21:30-次日8:00),交接班时间为每天8:30前,值班人员之间做好交接班。
(2)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夜间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学生公寓7#126、8#130)
第五条 值班公示
每月初公布值班表,明确人员、时间、联系方式,通过系工作群渠道发布。
第三章 值班职责
第六条 总带班职责
(1)监督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履职情况,抽查在岗状态。
(2)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3)对值班中发现的安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带班领导职责
(1)督促值班人员及夜间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值班工作。
(2)带领值班人员检查理论课、实训课教师授课、课堂纪律,进行教风学风督导,同时重点关注安全等工作。
(3)做好学生就寝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夜间学生就寝零报告。
(4)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理。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并逐级系主管领导报备,配合有关领导做好问题研究与处理;若事件超出系部处理范畴,需依照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应详细记录事件的发生、处置措施、沟通协调情况等关键信息,确保过程可追溯。
(5)做好带班领导值班记录,完成交接班工作。
第八条 值班人员职责
(1)配合带班领导做好教学楼、实训室、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教风学风督导,同时重点关注安全等工作。
(2)检查学生夜间就寝情况,核对未归寝学生信息,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了解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
(3)遇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并协助处理。
(4)交接班之前,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第九条 夜间值班人员职责
(1)处理学生夜间突发事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并且在第一时间联系班级辅导员,并上报系主管领导。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
(3)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第四章 值班要求
第十条 纪律要求
(1)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深入课堂、实训室、宿舍以及其他学生学习、生活、活动场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工作作风。
(2)值班工作中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调班,如有出差或其他原因确需调班者,须提前向系党政办报备,党政办进行调整安排。
(3)做好值班交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第十一条 记录与报告
(1)值班人员需详细记录紧急事件处理过程,留存影像、文字等有关资料。
(2)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后应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