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医专纪发〔2016〕2号
关于转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关于印发< 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附院党委:
现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印发< 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 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阳医专纪委
2016年4月8日
关于印发《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6年3月25日
关于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坚决整治违规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督促各级各部门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时间
3月25日—10月31日。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金融机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款消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追溯其他年度的情况。
三、治理内容
1.公务接待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或公款请客送礼,无事由公款吃喝,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问题。
2.会议费、差旅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召开会议,违规发放纪念品;是否存在未按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支出差旅费,违规发放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等问题。
3.外出学习考察情况。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4.其它违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购买土特产、个人消费品、香烟、高档酒、购物卡等;是否存在违反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滥发钱物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行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分级开展的方法进行。市纪委负责全市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收集和组织查处违纪问题线索,督促市财政局、审计局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纪委(纪工委)负责组织本县区专项治理工作。
1.自纠自查(3月25日—4月30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对照治理内容,对本地本单位公款消费情况,特别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和一般性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整改完毕的问题,尚未整改的问题等)。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市纪委。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和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查自纠报告由县区纪委(纪工委)收集后统一上报。
2.重点检查(5月1日—7月31日)。市、县区纪委(纪工委)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采取查看账目、走访调查、审查问题线索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要将自查发现问题较少和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调取单位公款消费发票,重点对单笔开具大数额发票、小额连续多次开具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排查,筛选线索;二是查阅会计资料、核查往来款项、实地走访;三是核查群众举报线索。
3.集中处理(8月1日—9月3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转办督办,及时组织查处。对在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集中进行调查处理。对共性或轻微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立案查处,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市纪委,典型问题将公开通报。
4.总结提高(9月1日—10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公务经费支出公开透明、节俭高效。各级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总结要于11月10日前报市纪委。
五、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开展公款消费监督专项治理,对于遏制铺张浪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本次治理的重要性,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安排部署,主动自查自纠,积极配合重点检查,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各单位履职尽责。税务部门具体负责筛选发票、数据工作,财政、审计部门具体负责查阅会计资料、账目往来款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综合协调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全市集中力量、协调一致开展好专项治理。
3.严格追究责任。要将纪律审查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顶风违纪、奢侈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及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2016年4月8日